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及項目院校畢業生:
根據我國(境)外學歷學位認證管理辦法,我中心在收到中外合作辦學認證申請人提交的相關材料后,需與舉辦合作辦學機構或項目的中方院校核實申請人信息。鑒于目前國內各高校均已開始放寒假,無法及時回復我中心的問詢,部分中外合作辦學認證辦理周期會相應延長,敬請廣大申請人諒解。
注:2012年9月以后入學,已按規定在“中外合作辦學頒發境外學歷學位證書注冊與認證系統”中注冊,且學籍狀態已顯示為“畢業并已獲外方證書”的申請人不受影響,辦理周期不變。
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
2018年2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