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,不斷適應留學工作發展的新形勢,維護國(境)外學歷學位認證的嚴肅性,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,褒揚誠信,懲戒失信,我中心從即日起在中國留學網開設專欄,對國(境)外學歷學位認證申請過程中查處的失信行為進行公示。
國(境)外學歷學位認證失信行為的公示范圍為2018年1月1日后提交,經核查在認證過程中確有提供虛假材料的案例。公示內容包括所涉及申請人姓名,認證結果編號和具體失信行為。我中心在發放認證結果的同時,將告知申請人公示的相關事項。如對認證結果持有疑議,可在認證結果發出10個工作日內登錄認證系統,在線提出復核申請。我中心出具認證結果后10個工作日并未收到復核申請,或經復核仍無法改變認證結果的申請案例,即進入公示流程。
依據《國(境)外學歷學位認證評估辦法》及《國(境)外學歷學位認證服務使用協議》的相關條款,因在國(境)外學歷學位認證申請中提供虛假材料而對個人信用帶來影響和后果,我中心不承擔相關責任。
特此公告。
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
注:2018年1月1日前提交的認證申請中出現的失信行為,仍適用于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(境)外學歷學位認證評估標準(試行)》,并依據《關于國(境)外學歷學位認證申請材料涉假行為的處理辦法》處理。